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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兵教师”九条措施 鼓励优秀退役军人脱下军装走上讲台
2023-04-04 21:44:13    法治日报-法治网


(相关资料图)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近日,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省教育厅、人社厅制定并下发《福建省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九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一步发挥退役军人在传承红色基因、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独特优势,积极拓宽退役军人就业途径,着力推动“兵教师”成为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充实力量。

为培养退役军人教学能力,《措施》明确,福建省每年遴选100名左右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为期3至5个月的专项培训,着力帮助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有从教意愿的退役士兵提升教育教学能力、通过认证考试、获取任教资格。同时,逐步扩充招生计划,适当扩大师范类学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录取。

《措施》拓宽了“兵教师”的聘任渠道,明确各设区市每年在制定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时,根据当年度实际,可拿出一定数量岗位专门面向符合任教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招聘,合理安排中小学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军人。中小学行政、工勤岗位空缺时,优先接收安置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官和退役士兵。

此外,《措施》提出,省、市两级退役军人部门联合教育部门打造“兵教师”人才储备“蓄水池”,池中退役军人平时优先推荐到当地中小学校承担爱国主义、国防教育、军训组织任务,并纳入兼职体育教师选聘范围。

在跟踪培养方面,《措施》明确坚持“扶上马,送一程”,各中小学校主动建立退役军人教师“师带徒”培养机制,安排本校优秀骨干和“兵教师”一对一结成对子,手把手全程跟踪做好教育教学业务传帮带。在绩效工资分配、职称评定、岗位晋级考核中,学校要综合考虑“兵教师”的教学业绩、教书育人实效以及对学校的贡献作用,全面客观评价,体现激励导向。

《措施》还明确,各级退役军人部门要多途径宣传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利好政策,跟踪了解“兵教师”履职尽责情况,对作用发挥突出的可优先推荐为 “最美退役军人”候选对象,努力营造有利于优秀退役军人脱下军装、走上讲台、专心从教、立德树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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